條款及細則
「點滴揹水Walk and Run 2021」(下稱「活動」)的所有參加者必須閱讀下列條款及細則並接受該等條款及細則的約束。遞交報名表的參加者一經遞交報名表格即明確表示其本人知悉並同意接受該等條款及細則的約束並聲明於同一報名申請的其他參加者(如有)亦知悉並同意接受該等條款及細則的約束。
參加資格
- 個人參加者於進行活動時必須為18至64歲。
- 家庭及朋友組別參加者於進行活動時必須為3歲或以上。家庭及朋友組別每一組最多4個參加者,企業組別每一組最多10個參加者。於進行活動時未滿18歲的參加者必須由作爲其父母或監護人#的成年參加者陪同參與整個活動。
#「父母」和「監護人」與《未成年人監護條例》(第13章)中該等詞語的意思相同。 - 企業組別每一組最多10個參加者。但於進行活動時必須遵守《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下在公眾場所進行羣組聚集的人數限制,禁止在公眾地方進行4人以上的羣組聚集。
- 參加者必須於截止報名日期2021年5月23日或之前完成報名手續、繳清報名費及最低捐款額,並同意接受該等條款及細則的約束才能獲得參加資格。任何於報名時未滿18歲的參加者,報名手續必須由其父母或監護人完成,該報名申請亦代表該父母或監護人對該參加者參加活動和接受該等條款及細則的明確同意。
- 參加者必須理解活動所涉及的風險及所需之體能負荷。如有疑問,請先咨詢醫生意見。參加者保證其精神和身體狀況良好以及適合參與並能完成活動,其未曾被執業醫生診斷其因任何理由不適合參與此活動。
- 參加者如違反活動的任何條款或細則,主辦機構有權隨時取消其參加資格,在此情況下,已繳交之報名費及捐款不獲退還。
昂坪纜車門票(“門票”)
- 每一個參加者的報名費包含一張適用於該參加者於報名時表示的年齡組別種類的標準車廂來回門票。
- 門票換票證只限於2021年5月1-30日內使用,逾期無效,恕不補發;如遺失此換票證將不獲補發。
- 門票換票證二維碼只限使用乙次,不可轉讓,不可兌換現金,不可退款,如經修改,一律作廢。
- 根據《東涌吊車附例》,所有未滿12歲之小童必須有15歲或以上人士陪同方可乘搭纜車。參加者或須按昂坪360工作人員要求出示年齡證明。
- 適用的門票種類以乘坐纜車當日參加者的年齡計算。只有乘座纜車當日未滿3歲之嬰兒才可豁免門票。「長者」門票適用於65歲或以上之香港居民。所有參加者需按工作人員要求出示身分證、長者咭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作年齡證明。如發現參加者年齡與門票種類不符,工作人員有權要求參加者立即以原價購買門票,同時已繳交之報名費及捐款均不獲退還。
- 如因天氣或其他理由引致纜車停止服務,同時門票換票證未使用,參加者可於2021年5月1-30日期間另選日期換領門票並完成活動,否則當作自動放棄門票及紀念品。
- 門票的使用受限於昂坪360的條款及細則和《東涌吊車附例》。
活動規則
- 參加者必須在進行活動前仔細閱讀及了解列於活動網頁的活動資料。
- 參加者必須在2021年5月1-30日內一次性完成活動,每個成功的報名申請只限參加活動一次。如未能於2021年5月1-30日完成活動,不會獲贈任何紀念品。
- 參加者於完成整個活動後可在終點領取紀念品及電子證書。
- 參加者不得在沿途亂扔垃圾及破壞或騷擾任何植物或動物。
退出、更改或取消活動
- 參加者在任何情況下退出或沒有完成活動,已繳交之報名費及捐款均不獲退還及不得轉讓他人。
- 主辦機構有權於任何時候更改或取消活動,主辦機構會以其認爲合適的方法作出公佈,但無須向參加者另行作出通知。就此,參加者無權向主辦機構提出任何索償。
活動風險與責任
- 參加者保證其會嚴格遵守所有在活動期間香港政府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其相關附屬法例包括但不限於《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及《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第599I章)以及所有相關法律法規所施行的預防、抵禦、阻延及控制疾病個案或傳播的措施,在活動中保持適當的社交距離,按照相關的規例佩戴口罩,並只在相關的措施豁免的情況下不佩戴口罩。如遭到任何執法機構或人員檢控,參加者將自行承擔責任,主辦機構不須對任何此等起訴承擔任何責任。
- 活動屬自願參與性質,參加者同意承擔一切風險及責任,主辦機構建議參加者按個人需要自行購買合適的保險。
- 參加者如遇上惡劣天氣或身體不適,應立即終止活動。
- 參加者應小心橫過馬路,留意路面情況。
- 參加者無權向主辦機構、其代理人、贊助商、支援機構/人士(或任何上述機構/人士之董事、員工、工作人員、代理人、承辦商或任何關聯人士)追討在參加活動期間或其後(包括但不限於在練習期間、往返活動場地途中、活動過程中、未能完成活動的情形下退出活動後)或其他與活動有關的原因或因參與活動而引致之自身或他人受傷、意外、死亡或任何形式的損失或追究責任(因相關機構或人士的過失而導致人命損失或人身傷害的責任除外)。 參加者明確同意免除主辦機構及上述機構和人士所有與活動相關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所有與活動有關或因活動引起的直接、間接、偶然、特殊或後果性的損害賠償(因相關機構或人士的過失而導致人命損失或人身傷害的責任除外)。
- 倘若參加者在活動期間發生事故,因而導致主辦機構支付額外費用,參加者須對主辦機構作出全數補償。
參加者個人資料
- 參加者同意主辦機構收集、儲存及使用其於活動的報名表格和任何相關表格(包括任何紙版和電子版的表格)上所填報之個人資料(以《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之定義為準),以作活動相關的用途(包括但不限於籌備、舉行、推廣及宣傳活動)。參加者同意該收集、儲存及使用均屬合法。參加者亦同意主辦機構可將其個人資料發放予其代理人、繼承人、支持機構及其他有關團體及人士以作活動相關的用途。
其他
- 主辦機構保留使用於活動中拍攝及/或錄取的參加者的肖像、聲音、照片、錄像、錄音及任何其他形式的紀錄作主辦機構日後宣傳活動及於其他推廣或籌款活動之用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在主辦機構之任何網站或宣傳物品中使用)。參加者亦同意主辦機構對其肖像、聲音、照片、錄像、錄音及任何其他形式的紀錄的上述使用。
- 上述條款及細則構成主辦機構與參加者的協議。非本協議訂約方的人士無權根據《合約(第三者權力)條例》(第623章)執行任何本協議的條款。
- 主辦機構保留在任何時候更改任何條款或細則之權利,主辦機構會以其認爲合適的方法作出公佈,但無須向參加者作出個別通知。如有爭議,主辦機構擁有最終決定權。
-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的管轄及解釋。
- 若英文本與中文本之間如有任何歧義,則以中文本為準。